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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别克中国高尔夫球俱乐部联赛竞赛总规程
编辑:刘阳 时间:2010-02-01 16:48:43 来源:泛高尔夫网

        泛高尔夫网讯:2010年别克中国高尔夫球俱乐部联赛竞赛总规程

  一、比赛名称

  2010年别克中国高尔夫球俱乐部联赛。

  二、主办机构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三、独家推广机构

  中奥体育产业公司。

  四、冠名赞助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别克品牌。

  五、协办单位

  分区赛、复赛及总决赛举办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协(或体育局);承办比赛的俱乐部/球会。

  六、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由苏格兰圣安德鲁斯皇家古老高尔夫球俱乐部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联合颁布的2008年版《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比赛条件”和“当地规则”。

  七、赛制介绍

  本年度俱乐部联赛的比赛将采取四个阶段的赛事结构,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各参赛俱乐部通过举办至少一场选拔赛组建本俱乐部的代表队。

  第二阶段:六场分区赛(南、北区各进行三场)。

  第三阶段:两场复赛(南、北区各进行一场)。

  第四阶段:一场年度总决赛。

  八、俱乐部选拔赛、分区赛及总决赛的时间安排

  1、各俱乐部选拔赛:3月10日至6月20日

  2、六场分区赛:4月至7月

  (1)南一区:3月22日-25日(地点待定)

  (2)南二区:4月6日-9日(地点待定)

  (3)南三区:4月26日-29日(地点待定)

  (4)北一区:5月31日-6月3日(地点待定)

  (5)北二区:6月21日-24日(地点待定)

  (6)北三区:7月5日-8日(地点待定)

  3、复赛:

  (1)南方区:5月10日-13日(地点待定)

  (2)北方区:7月19日-22日(地点待定)

  4、总决赛:9月6日-10日(地点待定)

  九、参加各分区赛的区域范围

  北一区:河南省、陕西省、山西省、新疆自治区、甘肃省、湖北省、山东省、宁夏自治区

  北二区:北京市、河北省

  北三区:天津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

  南一区:广东省、海南省

  南二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

  南三区:重庆市、福建省、云南省、广西自治区、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

  十、参赛资格及条件

  1、拥有18洞球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为基本的参赛单位。若目前还没有18洞球场的省份中若只有9洞球场的俱乐部也可为参赛单位。

  2、各参赛俱乐部经过选拔赛所确定的本俱乐部代表队队员名单为18人。在本年度的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中代表俱乐部正式参赛的6名队员及1名替补队员都必须是该18人名单内的人员。

  3、每名队员在本年度内只能代表同一家俱乐部参加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

  4、在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中,代表本俱乐部参赛的6名队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年满18周岁;

  (2)性别:为5名男队员和1名女队员的组合形式;

  (3)身份:6名参赛队员的身份组成形式可以有以下两种形式:

  形式一:1名职业(职业球员或获得职业比赛参赛资格的教练)身份和5名业余身份的选手;

  形式二:6名业余身份的选手;

  (4)会籍:至少有4名该俱乐部的记名终身会员,其中30岁以下会员仅限1人;

  (5)除职业球员或获得职业比赛参赛资格的教练员以及俱乐部记名终身会员之外,还可有1名俱乐部工作人员;

  注一:1)职业球员或获得职业比赛参赛资格的教练员必须是中国内地身份;2)业余球员均必须符合由圣安德鲁斯皇家古老高尔夫球俱乐部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联合颁布的2008年版《高尔夫球规则》中关于业余身份规则的规定;3)俱乐部工作人员包括本俱乐部的管理人员和员工。

  注二:职业球员或获得职业比赛参赛资格的教练员以及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必须与其所代表参赛的俱乐部签订两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合同期应包含2010年-2011年两个比赛年度);

  (6)在每个俱乐部的6名参赛队员中最多可有2名非中国大陆籍会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会员或外籍会员);

  十一、俱乐部选拔赛以及代表队名单的确定

  俱乐部举办的选拔赛应至少采取一轮(18洞)个人比杆赛的形式;选拔赛后由各俱乐部参照选拔赛的成绩最终确定代表本俱乐部参加本年度各阶段比赛的18人名单。

  要求:各俱乐部的选拔赛最迟应在其所在区域的分区赛举办前15天完成,并在选拔赛后的五日内,向联赛组委会提交俱乐部代表队员18人名单。

  十二、分区赛及复赛的比赛方式

  1、分区赛和复赛将采取两轮(共计36洞)比杆赛的方式,每个俱乐部必须派6人参赛。在第一轮比赛中采用四人四球赛的方式;在第二轮比赛中采用个人赛的方式,以每队5名成绩最好的选手成绩相加作为队际成绩;两轮队际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

  2、获得各分区赛前两名的俱乐部将直接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当涉及直接晋级的各队出现平分时将采取按每队经事先排好的顺序出场以“四人两球赛”的形式进行“骤死式”加洞赛直至决出获得直接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3、获得各分区赛第三名至第八名的俱乐部代表队将分别获得参加本区复赛的资格(如有缺席可由后面替补);南、北区复赛的前四名将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4、在复赛中当涉及晋级总决赛的各队出现平分时,将采取按每队经事先排好的顺序出场以“四人两球赛”的形式进行“骤死式”加洞赛直至决出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5、在分区赛和复赛中,当其他名次出现并列时,则首先比较第二轮的队际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分数仍然相同时则比较第二轮后9洞的队际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再相同则按照第二轮的队际成绩由第18洞倒计数,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

  十三、总决赛的参赛资格及比赛方式

  1、参加本年度联赛总决赛的是由获得六个分赛区的前两名,以及获得南、北区复赛的前四名,共计20个俱乐部代表队组成。当有俱乐部缺席时,可由其所在区复赛中名次靠前的俱乐部替补参赛。

  2、总决赛采取三轮(共计54洞)比杆赛的方式进行。其中,第一轮为四人两球赛,第二轮为四人四球赛;第三轮为个人赛(以每队5名成绩最好的选手成绩相加作为队际成绩);三轮队际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

  3、当总决赛的第一名出现平分时,将采取以每队按事先排好的出场顺序依次以“四人两球赛”的形式进行“骤死式”加洞赛来决定名次;

  当其他名次出现并列时,则首先比较第三轮的队际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分数仍然相同时则比较第三轮后9洞的队际成绩,总杆数少者名次在前;若再相同则按照第三轮的队际成绩由第18洞倒计数,总杆数少者名次列前。

  十四、参赛球队的义务

  1、各俱乐部代表队的领队和队员有接受媒体采访的义务;

  2、各俱乐部代表队必须参加组委会所安排的正式活动(例如:开幕仪式,全体会议,欢迎晚宴,颁奖仪式等);

  3、各俱乐部代表队必须统一着装参加比赛及各项正式活动;

  十五、奖项、奖品及参赛补贴

  1.获得各分区赛前八名的俱乐部将获得由联赛组委会提供的奖杯及奖品;

  2、参加复赛的俱乐部将获得1万元补贴;

  3.总决赛

  (1)总决赛的参赛补贴总额为100万元;

  (2)获得总决赛前10名的俱乐部将根据其最终的名次而获得相应的参赛补贴(补贴金额的分配见附录);

  (3)在总决赛中获得第11-20名的俱乐部都将获得3万元参赛补贴;

  十六、获得本年度俱乐部联赛总决赛冠军的俱乐部所得到的奖励

  1、获得流动冠军奖杯1座

  2、获得纪念冠军奖杯1座

  3、获得别克商务车GL8一辆

  十七、联赛的注册与报名

  1、注册:首次参加俱乐部联赛的俱乐部需先完成注册手续;已注册的俱乐部若连续

  两年未参赛将被取消其注册资格;若今年参赛则需重新进行注册。

  2、报名:已经完成注册工作的参赛俱乐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赛。

  3、注册与报名的时间:2009年2月1日至3月10日。

  十八、俱乐部选拔赛、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的报名

  (1)参加俱乐部选拔赛的各项组织工作由各俱乐部自行安排;

  (2)各参赛俱乐部必须在其所参加的分区赛及复赛举办前10天向组委会提交俱乐部代表队员名单,该名单包括1名领队、1名教练和7名队员(含1名替补队员),这7名队员必须在18人大名单之内,逾期将按弃权处理;

  (3)通过各分区赛和复赛而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的俱乐部必须在8月15日前向组委会提交本俱乐部代表队员名单,该名单包括1名领队、1名教练和7名队员(含1名替补队员),这7名队员必须在18人大名单之内,逾期将按弃权处理。

  十九、参赛费用

  1、今年新注册并报名参加联赛的俱乐部需交参赛费3000元;今年以前已经完成注册并报名参加联赛的俱乐部需交参赛费1000元。

  2、参加俱乐部选拔赛的各项费用自理。

  3、参加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的各俱乐部代表队的差旅费、伙食费和球童费均自理;4、各俱乐部代表队人员(限8人)参加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的住宿(每队5个标准房间)由联赛组委会负责;

  二十、分区赛、复赛及总决赛的日程安排

  1、分区赛及复赛

  第一天:各队报到(截止时间为16点);技术会议;欢迎晚宴

  第二天:练习日

  第三天:第一轮比赛

  第四天:第二轮比赛;颁奖仪式

  2、总决赛

  第一天:各队报到(截止时间16点);技术会议;欢迎晚宴

  第二天:练习日

  第三天:第一轮比赛

  第四天:第二轮比赛

  第五天:第三轮比赛;颁奖仪式;

  3、各分区赛、复赛和总决赛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应以赛前所发布的补充通知为准。

  附录:获得总决赛前10名的参赛补贴分配方案

名次 金额(元) 名次 金额(元)
1 100000 6 65000
2 90000 7 60000
3 80000 8 56000
4 75000 9 53000
5 70000 10 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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